(倒帶到2006年初)
自從教育實習制度改成半年制之後,隨後的行政小事情也跟著變換。
包含實習學校的分發換成學生必須採’’自覓’’實習學校。
其實 這一點倒是很人性 我覺得。
不過準實習老師必須先排好自己想實習的學校志願,再一個一個聯絡
實習學校(通常大家都會回到自己的母校或是回到家鄉離家裡近的學
校去) 我 又選擇不同。
畢業的地方在新竹,網路搜尋有關新竹市設有廣告設計科或是美術科
的學校,只有一所私立中學。對我當時來說 如果是這樣的選擇 我願
回高雄市母校。股起熱血北上,在當時很澎湃!。
復興在第一志願,接洽的窗口在教務主任,通知我遞交個人履歷至校
隨後以電話約''面試''時間。太嚴格了杯~
面試的主管 就是畫面中的王校長,酷吧 稱呼他永和劉文聰!!
一點都不失職!!
其實 面試完 回新竹的路上,我一點也不記得校長長相
只記得有一個很大顆的痣在嘴邊。
(圖片來自學生參加校園體育攝影比賽之作)
2 comments:
嘿嘿 第一個第一個!!
簽~
哈哈~
教師節的卡片
老師挺信心的嘛?!
Post a Comment